卓朗科技: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书2022-09-29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卓朗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
交易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
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
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王
志刚、张坤宇、戴颖、谷艳秋、昝英男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
进行审核,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需的职业素质、
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侯欣
一、齐二石、覃家琦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
吴邲光 李姝 李志辉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