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书2022-10-22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行人的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张坤宇先生个人履历等背景资料,张坤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该人员任职符合上市公司高
管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该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该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坤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行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戴颖女士个人履历等背景资料,戴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该人员任职符合上市公司高管人
员任职的有关规定;该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行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
侯欣一 齐二石 覃家琦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