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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3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议
案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1、自公司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至今,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
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就本次重组方案中的各项
事宜与交易各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的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从保护上市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角度考虑,公司现阶
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条件尚不成熟。我们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陶鸣成、冯加庆、刘云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