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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叶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5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14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监事孙康宁先生因工作原因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宋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
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不超过人民币 7.67 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
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
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
量:按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7.67 元进行测算,若全部
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518.9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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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总数的 2.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
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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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转换
发行的可转债、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相应回购股份;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2)根据回购预案择机回购 A 股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后续转换发行的可转债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实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
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
案;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2)。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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