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
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
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陶鸣成、冯加庆、刘云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