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核和监督,现发表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上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2、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支持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陶鸣成、冯加庆、刘云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