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收到公 司提交的《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 要,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意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 以回避。 独立董事:陶鸣成、冯加庆、刘云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