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19-04-2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瀚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
项说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
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该
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提出的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陶鸣成、冯加庆、刘云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