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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瀚叶:关于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0-07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相关事宜及修订相关条款的议

案》。公司于 2017 年度完成收购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

技”)100%股权事项。鉴于炎龙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炎龙科技原股东

鲁剑、李练及西藏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炎龙”)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利

润补偿协议》”)约定,鲁剑、李练按照 24:1 的比例分摊应补偿股份;鲁剑、李

练和西藏炎龙对各自应支付给公司的补偿股份、现金及其利息,均负有连带赔偿

责任。现根据相关规定将炎龙科技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盈利预测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鲁剑、李练及西藏炎龙承诺炎龙

科技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炎龙科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炎龙科技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分

别不低于 9,000.00 万元、12,600.00 万元、16,400.00 万元及 19,700.00 万元。

    炎龙科技在承诺年度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鲁剑、李练

应依据约定公式计算出每年应补偿金额以及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该应补偿股份

由上市公司以 1.00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鲁剑、李练按 24:1 的比例分摊本期应付

补偿股份。鲁剑、李练持有的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不足以补足当期应补
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西藏炎龙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相关重组方对其他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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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给本公司的上述补偿股份、现金及其利息,均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二、业绩实现情况与补偿安排

    炎龙科技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

人民币 57,104.81 万元,承诺数为 57,700.00 万元,实现数低于承诺数 595.19 万元,

完成率为 98.97%。

    鉴于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炎龙科技公司

原股东鲁剑、李练、西藏炎龙应付补偿股份数额为 9,627,566 股。鲁剑、李练按

24:1 的比例分摊本期应付补偿股份。相关重组方对其他方应支付给本公司的上述

补偿股份、现金及其利息,均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

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三、本次业绩补偿进展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经鲁剑、李练协商,炎龙科技公司原股东鲁剑、李练、

西藏炎龙应付补偿股份 9,627,566 股由李练承担。近日,公司与李练签订《补偿

协议》,李练同意承担基于《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应当由鲁剑、李练共同承担的补

偿义务,即李练自愿承担 9,627,566 股的补偿义务。该补偿股份由公司以 1.00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李练配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将其需要补偿的上述股份划转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配合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等股份予以注销。

    四、律师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变更业绩补偿方式未违反《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及其他相

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补偿协议》已经双方妥善签署,对《补偿协议》

双方均有约束力。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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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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