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0-10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20 司冻 1211-03 号)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 沪 0115 民初 60888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679,104,47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710,350 股及孳息(指公司派 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一、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本次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系喻策与沈培今追偿权纠纷一案,涉案金额 1,148.84 万元,喻策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股 轮 候 轮 候 冻 结 股 股份类 轮 候 冻 结 轮候冻结终 冻结执行人 本 次 轮 候 本 次 轮 候 东 冻 结 数(股) 型 起始日 止日 冻结占其 冻结占公 名 原因 所持股份 司股份总 称 比例 数比例 沈 司 法 679,104,477 有限售 2020 年 12 冻结期限为 上海市浦东 78.07% 21.70% 培 轮 候 条件流 月 11 日 三年,自转 新区人民法 今 冻结 通股 为正式冻结 院 之日起计算 沈 司 法 190,710,350 无限售 2020 年 12 冻结期限为 上海市浦东 21.93% 6.10% 1 培 轮 候 条件流 月 11 日 三年,自转 新区人民法 今 冻结 通股 为正式冻结 院 之日起计算 合计 869,814,827 100.00% 27.8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持股基本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持有股份数量(股)及 已质押股份数量(股)及 已冻结股份数量(股)及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 例 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710,350 6.10 190,704,000 6.10 190,710,350 6.1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79,104,477 21.70 679,104,477 21.70 679,104,477 21.70 合计 869,814,827 27.80 869,808,477 27.80 869,814,827 27.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869,808,477 股,占 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0%。沈培今累计被 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869,814,827 股,占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00%,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7.80% ; 被 轮 候 冻 结 的 公 司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数 量 为 190,710,350 股,被轮候冻结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679,104,477 股。 二、控股股东相关情况 (一)沈培今债务逾期及重大诉讼情况 1、沈培今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840,000 股于 2019 年 1 月因股票 质押回购纠纷被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管”) 起诉,法院裁定将沈培今质押的上述公司 93,840,000 股冻结。根据上海金融法 院发布的《司法处置股票公告》([2019]沪 74 执 251 号),上海金融法院已将沈 培今持有的公司 93,84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了股票司法处置,并已完成上述股 票过户手续。 2、沈培今于 2019 年 1 月收到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关于沈培今与中泰资管 股票质押回购纠纷的立案传票,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审查 终结,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沈培今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77,534,000 股,中泰资管就股票变卖后的价款在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拍卖沈培今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77,534,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0.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发布的《网络竞价成 功确认书》,用户姓名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L9055 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 人沈培今所持有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 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3、沈培今于 2018 年 4 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45,575,226 股质押给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将沈培今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345,575,226 股司法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4、因杨金毛与沈培今借款纠纷一案,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将沈培今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33,529,251 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70,000 股司法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冻结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6、2020-022)。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沈培今、朱礼静之间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沪 74 民初 833 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沈培今、 朱礼静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892,108,611.11 元或查封、扣押两被申请人相同价 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沈培今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况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沈培今余额 37,812.4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告》(公 3 告编号:2020-053)。 (1)公司应收沈培今资金占用款余额中 35,100.00 万元资金占用款主要系 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 司通过预付项目投资款等形式支付给沈培今安排的第三方,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6,500 万元。 (2)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拜克生物”)向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小贷”) 发生的借款本金 2,400 万元及利息已由沈培今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 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根据沈培今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其对占用资金的解决方式及时间安排 如下:“(1)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 资金总额的 40%(即人民币 15,120 万元);(2)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 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 30%(即人民币 11,340 万元); (3)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按照同 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全部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违规担保情况 (1)2020 年 5 月,公司及沈培今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裁定书》【(2020)浙 05 民初 43 号】等材料。根据材料:“2017 年 6 月 18 日, 沈培今与杨金毛签订《借款合同》(升借(2017)年字 0619 号),沈培今向杨金毛 借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19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 借款年利率为 10%,违约金根据违约天数为每日万分之七。公司及上海瀚叶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向杨金毛 出具《承诺函》,确认 15,000 万元的借款本息仍未支付,并保证向杨金毛偿清全 部借款本息。”2020 年 4 月 30 日,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 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沈培今、公司存款人民币 26,000 万元或者查封(扣押)折 合与上述人民币等额的财产。经公司自查,上述诉状提及的公司为沈培今与杨金 毛于 2017 年 6 月 18 日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诉状提及的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出具《承诺函》确认向 杨金毛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上述事 项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 4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2)2020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收到德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2020)浙 0521 民初 1644 号】等材料。根据材料:“升华小贷与 夏继明、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 A(2019)XD 最保借字第 058 号《最高额保证借款合 同》,升华小贷与夏继明、拜克生物签订了合同号为 A(2019)XD 最抵借字第 021 号《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升华小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期间内向被告夏继明发放最高贷款限额 600 万元,借款月利率 2%,拜克 生物以其不动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为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9 年 6 月夏继明实际向升华小贷借入 500 万元。” 2020 年 8 月 25 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由夏继明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 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及夏继明与升华小贷发 生的借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公司及拜克生物为上述借款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 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2020-098)。 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 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三)本次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 理等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