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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1-01-07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ST 瀚叶子公司炎龙科技有关事项的监
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009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
作函》的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2021 年 1 月 5 日晚间,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成都炎
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经营业绩于 2020 年出现大幅下滑,员工
大量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业务人员流失,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重大。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立即核实并披露目前对炎龙科技的控制情况,以及炎龙科技目
前的公司治理情况、生产经营状态、真实财务状况等,说明前述情况对公司可能
造成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二、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应当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审慎评估对 2020 年年报编
制及审计工作的影响,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妥善做好年度报告披露
和审计工作。
    三、公司应当针对炎龙科技出现经营风险事项以及应收账款回收进展情况等,
核实有关原因,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维持生产经营稳定,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
资者知情权。如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采取法律手段,严
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上述监管要求。”
    公司将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相关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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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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