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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修订版)2021-07-1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瀚叶
股票代码:6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一致行动人: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吴江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一致行动人: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吴江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一致行动人:崔巍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一致行动人:梁美华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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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6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 7
  二、司法拍卖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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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瀚叶股份   指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崔巍、崔巍的配偶梁美华、江
      一致行动人           指
                                  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            指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指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亨通创投            指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亨通光电            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苏农银行            指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参与股份竞拍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其控制的股份数将由8,939,792股变为456,939,390股,控
                                  制的股份比例将由0.29%变更至14.60%。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15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16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如本报告书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
造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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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亨通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

   法定代表人           崔根良
   注册资本             2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138285715E
   成立时间             1992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             1992年11月20日 至 无固定期限
                        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
                        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
                        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
                        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
                        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范围             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
                        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农副产品销售。(上述经营范
                        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联系电话             0512-63196900

    2、股权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崔根
良,亨通集团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崔根良                             崔巍

                           58.6957%               41.3043%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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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崔根良              男                中国            董事长                否
  崔巍              男                中国            董事                  否
吴如其              男                中国            董事                  否
虞卫兴              男                中国            监事                  否
(二)一致行动人投资控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法定代表人           崔巍
注册资本             46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691346448E
成立时间             2009年07月03日
经营期限             2009年07月03日至 无固定期限
                     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联系电话             0512-63196900

2、股权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投资控股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00%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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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崔巍              男               中国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否
虞卫兴              男               中国             监事                   否
(三)一致行动人亨通创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法定代表人           崔巍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5691582673
成立时间             2011年02月16日

经营期限             2011年02月16日至 无固定期限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经营范围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联系电话             0512-63196900

2、股权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亨通创投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0%                   20%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崔巍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否
虞卫兴              男                中国              监事                 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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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致行动人崔巍的基本情况

 姓名                崔巍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5251986********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通讯方式            0512-631969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五)一致行动人梁美华的基本情况

 姓名                梁美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20001987********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通讯方式            021-5299628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香港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亨通集团持有亨通光电 18.24%的股份、亨通集团实际
控制人崔根良直接持有亨通光电 9.03%的股份,亨通集团持有苏农银行 6.93%的

股份,亨通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之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PT VOKSEL ELECTRIC TBK. 30.08%,一致行动人崔巍通过全资公司金永实业有
限公司持有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28.06%股份,除上述外,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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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司法拍卖的方式取
得 447,999,598 股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加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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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497,534                    0.08%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                    0.06%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0.06%
             崔巍                                   1,110,200                    0.04%
            梁美华                                  1,332,058                    0.04%
             合计                                   8,939,792                    0.29%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因 参与 上海 市 浦东 新区 人 民法 院 组织 的司 法 拍卖 获 得
447,999,598 股份,导致其控制的股份数将由 8,939,792 股变为 456,939,390 股,控
制的股份比例将由 0.29%变更至 14.60%。

 二、司法拍卖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8 日 10 时至 2021 年 5 月 9 日 10 时
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拍卖上市公司股东鲁剑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447,999,598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2%。

    2021 年 5 月 9 日,亨通集团以 135,223.1069 万元的价格竞买成交,信息披露
义务人作为拍卖参与方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支付完全部拍卖款项。上海市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执行裁定书》。
    2021 年 6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
行裁定书》,其主要内容分别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鲁剑持有的浙江瀚叶股
份有限公司 447,999,598 股股票的所有查封;二、被执行人鲁剑持有的浙江瀚叶
股份有限公司 447,999,598 股股票过户至买受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021 年 6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执行裁定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股份的过
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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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权
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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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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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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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根良
                                            签署日期: 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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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巍
                                            签署日期: 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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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巍
                                            签署日期: 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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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崔巍

                                             签署日期: 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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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梁美华

                                              签署日期: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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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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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湖州
    股票简称                 ST 瀚叶                       股票代码                6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称                                                    所                   镇心田湾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参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获得 447,999,598 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8,939,792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2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456,939,39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14.60%
  及变动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其他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
    内继续增持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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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根良
                                              签署日期: 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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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巍
                                               签署日期: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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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巍
                                              签署日期: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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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崔巍

                                             签署日期: 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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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梁美华

                                              签署日期:2021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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