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 “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城市传媒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余额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57 号《关于核准青岛碱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青岛出版 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等两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737,33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33 元;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24,999,995.5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4,999,995.55 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4,999,995.55 元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瑞华验字[2015]01660003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及余额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将 414,999,995.55 元的募集资金存 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开立的监管账户(账号 522050100100068917)内。 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岛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与专户银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第二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瑞信方 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方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22050100100068917 41,324,030.86 岛麦岛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青岛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69080154800001299 0.00 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青岛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3803025019200407750 0.00 司青岛市李沧区第二支行 合计 41,324,030.8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额 额 投入金额 进度 青岛数媒中心 35,000.00 35,000.00 0.00 35,089.26 100.00% 信息化建设 5,000.00 5,000.00 145.35 1,052.75 21.06% 支付中介机构 2,500.00 2,455.001 0.00 2,455.00 100.00% 费用 承诺投资项目 42,500.00 42,455.00 145.35 38,597.01 90.91% 小计 注 1:公司实施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这一募投项目过程中,产生了 45 万元的结余资金。该结余资金产生 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与中介机构协商一致后调减了应付费用所致,这一结余资金后续将用作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上述项目中,青岛数媒中心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已按期完成。信息化建 设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52.75 万元,项目投入进度 21.0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 5000 万元 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业务的稳健运营和创新支撑, 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内容主要为研发并建立决策分析平台、公司管 控平台、业务运营平台、服务支撑平台,同时完善部分基础设施。该项目原计划 2015 年 9 月开始建设,2017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由于项目前期 论证对实施难度预判不足,项目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晚于原定计划,公司与项目 供应商约定 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之后受疫情影响项目实施出现延缓, 经履行延期审批手续,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52.75 万元, 投入进度 21.06%。 (二)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供应商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 下撤场,造成项目实施中断。后经公司反复协商,项目供应商未返场恢复施工。 基于项目供应商的行为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实质性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进展,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目前,青岛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鉴于此,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决定终止信息化 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4 月 18 日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情况 2020 年上市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重组项目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共计剩 余募集资金 4,132.40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 际金额为准),本次拟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 4,132.4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4,132.40 万元 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将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在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0 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 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青 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 情形。 对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上市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已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是上市 公司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19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42,500.00 145.3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38,597.01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3)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变更)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净利润 1、青岛数媒中心 否 35,000.00 35,000.00 0.00 35,089.26 100.00% 2017-12-31 否 否 -6,721.85 2、信息化建设 否 5,000.00 5,000.00 145.35 1,052.75 21.06%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否 2,500.00 2,455.00 0.00 2,455.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500.00 42,455.00 145.35 38,597.01 90.91% 一、青岛城市传媒广场工程(原名称为青岛数媒中心)。该项目于 2015 年 5 月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建成试营 业,后因工程量增加及工程变更等原因,在 2017 年 12 月底达到营业状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线下商业业态和消费方式发生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大变化,实体商业受到一定冲击,因商业出租部分的实际平均租金水平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测算存在差异,该项目经济效益未达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预期。 二、信息化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实施周期为 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因前期论证对实施难度预判不足,且随着公司业务的快 速扩张和业态转型升级公司对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因此项目实际启动时间晚于原计划时间。2020 年 8 月,项目供应 商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撤场,后经公司反复协商,项目供应商未返场恢复施工。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已提起民事诉讼, 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基于后续项目重新调查论证并实施的工作复杂性高、耗时长且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出于项目建设的 进度及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考虑,决定终止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并将本次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将本次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截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15,930,357.99 元,其中青岛数媒中心 7,180,357.9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8,750,000.00 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换情况 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5】01660005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不适用 关产品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公司实施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这一募投项目过程中,产生了 45 万元的结余资金。该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与中介机构协商一致后 额及原因 调减了应付费用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