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12-1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关于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为阿里巴巴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书面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按照间接持有的香港高端现代物流中心
建设主体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向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
供反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为阿里巴
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主任委员签字:
陈国钢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为阿里巴
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喻会蛟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为阿里巴
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贺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