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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圆通速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局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后,
经审慎分析,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按照间接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向担保人阿里巴
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次反担保有利于支持香港高端现代物流
中心建设主体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耀辉




                                       -2-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国钢




                                       -3-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贺伟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