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2018-1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 3029 弄 18 号一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32,016,9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1.783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局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张小娟、万霖、潘水苗、袁耀辉、陈国钢、
贺伟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王炎明、李显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局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032,015,803 99.9999 1,100 0.000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719,019,468 99.9999 1,100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032,015,803 99.9999 1,100 0.000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032,001,403 99.9992 1,100 0.0000 14,400 0.0008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032,001,403 99.9992 1,100 0.0000 14,400 0.0008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032,001,103 99.9992 1,400 0.0000 14,400 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聘请公
司 2018 年度
1 5,597,971 99.9804 1,100 0.0196 0 0.0000
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关于为阿里
巴巴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
2 5,597,971 99.9804 1,100 0.0196 0 0.0000
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
3 司章程》的议 5,597,971 99.9804 1,100 0.0196 0 0.00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 3、4、5、6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2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
3、上述议案 1、2、3 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俞爱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