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转债代码:110046 转债简称:圆通转债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下简称“《回购议案》”)。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授予价格 9.45 元/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
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42,328 股及以授予价格 8.43 元/股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185,052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尚未解锁的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106,846 股(以下简称“前次回
购”),目前尚在办理过程中。本次回购及前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 2,828,454,385 股变更为 2,828,120,159 股,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股
前次回购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尚在办理)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5,086,510 -106,846 -227,380 2,044,752,2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3,367,875 0 0 783,367,875
合计 2,828,454,385 -106,846 -227,380 2,828,120,15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 3029 弄 18 号
2、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珍珍
4、联系电话:021-6921 3602
5、传真号码:021-5983 2913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