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04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上海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 1
会 议 议 程 ............................................................... 2
议案一 .................................................................... 4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4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须 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
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
四、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顺序发言和提问,建议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内容不超出本次会议
审议范围;
五、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
振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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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 3029 弄 18 号一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
1.2021 年 9 月 7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会议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
参会提示: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7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
供一套加盖股东公章或股东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会议议程:
序号 内容
一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到会人员情况
二 宣读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审议:
1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并举手表决
四 现场投票表决和计票
五 股东代表咨询及发言
六 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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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 休会
八 宣布表决结果
九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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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
“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止。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3347 号),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
推进,公司董事局提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
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
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股东大会对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授权的其他内
容不变。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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