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关于公司出资设立陕西合资公司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8-17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陕西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出资 2.55 亿元与陕西云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云海投资”)在陕西省西安市共同设立陕西云城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云城康旅”,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云城康旅,注册资本 5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 2.55 亿元,持股 51%;云海投资出资 2.45
亿元,持股 49%。云城康旅将在陕西省区域内拓展、收购及开发房地产项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
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陕西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云海投资签订《合作协议》,并出资
2.55 亿元与云海投资在陕西省西安市共同设立云城康旅(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
准),公司持有云城康旅 51%的股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18-177 号《云南
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
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云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31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中永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南角西北国金中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酒店投
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能源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电气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
产投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
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云海投资专为本次成立合资公司而设立,其出资结构为:西安中永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 1,000 万元;自然人兰佩锋先生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 10,000
万元。
云海投资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云海投资资产总额
为 0 元,净资产值为 0 元,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暂定名:陕西云城康旅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
注册资本:5 亿元
云城康旅基本信息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云海投资拟签订的《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出资约定
(1)云城康旅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55 亿元,持股
51%;云海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 2.45 亿元,持股 49%。
(2)公司与云海投资应在云城康旅首批拟投资项目需支付款项前 10 个工作日内按双方商
定的投资额,按照持股比例全部实缴到位。
2、资金投入
(1)如为获取贷款,云城康旅需要股东提供担保的,应当由公司、云海投资双方按持股
比例承担保证责任或各自提供相关金融机构认可之担保。如需一方股东代为提供担保的,另一
方股东应当向提供担保之股东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为代为担保金额的 1%/年。同时被代为提
供担保股东应向代为担保股东提供代为担保股东认可的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由公司、云海投
资双方协商确定。
(2)如资金缺口无法通过融资解决时,应由云城康旅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对等提供股东借
款解决,股东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 8%计算(双方股东书面协商一致的除外)。
如公司、云海投资任意一方在云城康旅书面要求合理时限内(提前十日通知)未能按期足
额提供股东借款,为不影响云城康旅经营,守约方有权代违约方投入资金(下称 “代投资金”),
除云城康旅应按照上条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股东借款利息外,违约方(未足额按时出资的股东一
方)应按年利率 5%的标准向守约方(代投资金的股东一方)支付自代投之日起至归还守约方
代投资金之日止的利息,且违约方应将其持有的云城康旅全部股权质押给守约方。
(3)若自守约方第一笔代投资金到账之日起 540 日内(下称“宽限期”)届满前,云城康
旅有未分配利润的,则违约方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清偿守约方代投资金的本息。
(4)若违约方宽限期仍未归还守约方代投资金本息的,则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按照本
协议约定折股条款调整双方在云城康旅中的股东权益。
3、治理结构
云城康旅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由公司委派 3 名董事,云海投资委派 2 名董事,董事长
由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委派 1 名监事,云海投资委派 1 名监事,
另 1 名监事由公司在云城康旅员工中推荐,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 1 名,由公
司提名的人员担任;财务总监 1 名,由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
4、云城康旅的项目管理纳入公司的项目管理体系。
5、利润分配
公司、云海投资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分配云城康旅利润,承担云城康旅亏损。但双方股东权
益根据本协议关于折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除外。
6、争议管辖
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云城康旅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公司、云海投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云城康旅成立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在陕西省内拓展及开发房地产项目。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云城康旅成立后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受宏观市场的变化影响,后续经营发展可能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