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海华鼎:青海华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
第七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受疫情影响,会议于2022
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广州亿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主持,应到董事8
人,实到8人,现场参会董事为4人(于世光先生、刘文忠先生、
钟扬飞先生、李祥军先生),通讯参会董事为4人(杨拥军先生、
马元驹先生、狄瑞鹏先生、童成录先生)。公司全体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海华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37,510.31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573,629,882.69 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682,867,393.00 元。
    董事会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37,510.31 元,且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704,131,462.06 元。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
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
见(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 2021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6)。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有关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发表的
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青海华鼎 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海华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世光、杨拥军、刘文忠、
李祥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四《独立董
事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表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预测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7)。
    同意: 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分别为人
民币 55 万元和 25 万元。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在以
上审计报酬的基础上根据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报酬。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四《独立董
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
的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五《独立董
事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预计 2022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9)。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
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固定资产作
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用于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
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青海重型机
床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于世光、李祥军、陈文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股东广州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王展鸿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股东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提名刘海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逐项
表决结果:
    董事候选人:于世光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李祥军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陈文才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王展鸿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刘海旺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世光先生,男,出生于 1957 年 3 月,中共党员,大学文
化。主要工作经历: 1981 年-1982 年在番禺市工业局工作;1982
年-1983 年在沙湾糖厂工作,任党支委;1983 年 9 月-1985 年
9 月在省党校读书;1985 年 9 月-1987 年 7 月在番禺市党校任理
论教员;1987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在广州番禺石楼镇经济发
展总公司任总经理;199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广东万鼎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今在青海华
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李祥军先生,男,出生于 1980 年 10 月 26 日,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主要工作经历:2004 年 5 月参加工作,2010 年 8 月
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1 年起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2016 年 4 月至今任青海华鼎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综合事务部、证券法务部负责人,2017
年 11 月至今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文才先生,男,出生于 1966 年,硕士学历。曾就职于国
营长安机器制造厂、海南环境工程技术公司、海南新世纪经济技
术发展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王展鸿先生,生于 1972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住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9 年 7 月至今任广州联合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至今任广州市东联合泰房地产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广州联顺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海旺先生,生于 1976 年 8 月,管理学硕士,2008 年 3 月
至 2018 年 2 月期间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CICC),离
职前最高任执行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上海通
用卫星导航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参与创立宁波晶睿正和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上海晶睿正和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创始合伙人。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股东青海重型
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童成录、钟扬飞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股东广州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李正华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提名张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
决结果:
    独立董事候选人:童成录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扬飞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正华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   斌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对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扬飞先生,男,出生于 1964 年 8 月,中共党员,一级律
师、高级经济师,法学硕士。主要工作经历:1992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广州市第二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广东协信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律师;2006 年 1 月至今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
任。现为广东律师专家库专家(第一批)、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
业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兼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2013
年 4 月 2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任成都
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今任青
海华鼎独立董事。
    童成录先生,男,出生于 1972 年 7 月,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1992.7—1997.11 在青海新
华印刷厂任主管会计;1997.1—1998.11 在青海会计师事务所任
项目经理;1998.12—2000.8 在青海五联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
理;2000.9—2005.7 在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任项目
经理、所长助理;2006.3—2009.10 在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
所青海分所任所长助理;2009.11—2013.8 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
务所青海分所任副所长、合伙人;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
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今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合
伙人;2017 年 11 月至今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华先生,生于 1963 年 6 月 12 日生,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学历、法学博士,副教授职称。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1 月任军事检察院检察员;1988 年 1 月至 6 月任广
东省肇庆地委党校法学教员;1988 年 6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广东
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助教;1992 年 2 月起至今任中山大学
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5 年日本东海大学法学部访问
研究员;自 1989 年开始为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张斌先生,生于 1968 年 9 月,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教
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江苏农学院
担任教师,2006 年 9 月至今在扬州大学担任会计学系主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
大会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
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见附件七《青海华鼎独
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发表了《青海华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通知见公司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21)。
     以下议案,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 202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议
案
     九、关于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37,510.31 元,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04,131,462.06 元。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2021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
附件二: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的依据

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

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
附件三: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青海华鼎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
应审批程序。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能
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
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背的
情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
附件四: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
                   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对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测进行了审慎的审核,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
中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
或接受劳务以及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合计为 700 万元。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
附件五: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机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
附件六: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提交给我们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的相关资料,并就该贷款担保事宜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
与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拟在 2022 年度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17,100 万元)。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融资能力,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信状况
良好,担保不会追加公司额外的风险,同意按规定将上述担保事
项经董事会批准之后,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
附件七: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作为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审议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
于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关于
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进行
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所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要求,提
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将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关于将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的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未发现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以上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
场禁入的人员,他们具备合法的任职资格。
    2、同意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签名: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