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且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同意董事会予以 聘任。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独立董事: 钟扬飞 童成录 李正华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