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审批权限的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审批权限的议案》,为了
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
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行使如下的
审批决策权限:
一、对外融资借款审批授权
对外融资借款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10%范
围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融资借款项目,授权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审批。
二、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对外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5%
范围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审批。
三、购买或出售资产审批授权
购买或出售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10%
范围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内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审批。
四、资产抵押、质押审批授权
为取得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资产抵押和质押的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10%以内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审批。
五、对外捐赠
年度捐赠总额在 50 万元内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批。
以上对外融资借款审批授权,购买或出售资产审批授权,资
产抵押、质押审批授权分别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10%,超过上述标准的交易事项,
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以上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除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上述审批
权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事项。上
述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