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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海华鼎:青海华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3-28  

                             公司代码:600243                                                 公司简称:青海华鼎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
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完成公司所持有的 100%股权出售工商变更手续)、青海华鼎装备制
造有限公司、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聚能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青海青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东鼎创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龙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亿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康特实业有
限公司、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完成公司所持
有的 70%股权出售工商变更手续)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6.9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4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抵押
担保、关联交易、会计核算、全面预算、工程项目、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研发管理、资产
管理、行政管理、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22 个循环。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抵押担保、关联交易、会计核算、全面预算、资产管理等七个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审批权限与资金授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2022 年       2022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毛利    潜在错报金额<2022 年度
毛利额      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毛利      额的 2%≤潜在错报金额<2022 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毛利额
            额的 5%                     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毛利额的 5%    的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
重大缺陷       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重要缺陷
               性控制;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超过 0.5%                 超过 0.1%但小于等于 0.5%        小于等于 0.1%
资产总额          超过 0.25%                超过 0.05%但小于等于 0.25%      小于等于 0.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
重大缺陷
           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重要缺陷
           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
一般缺陷
           期目标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对于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的一般缺陷,公司已按内部控制建立的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双
重监督机制,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内部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时整改,有效降低了风险,使
风险可控,这些一般缺陷未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全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
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项目合同条款重新进行复核,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别,对相关项目的收入确认
原始单据和文件进行了梳理,发现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存在会计差错,从而影响到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数据。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及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公司
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在对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整改的同时,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状况,对公司内控体系文件进行了梳理,对重点事项和高风险领
域加大检查和控制力度,并根据目前的业务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
的一般缺陷,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和单位已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青海华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市锐丰创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签署
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持有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出售广州市
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股权对应的价格为人民币 30,554.00 万元。于 2022 年 12 月份,公司已收到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80%(即人民币 24,443.20 万元),并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在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出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本
次工商变更后,公司不再持有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对于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的一般缺陷,公司已按内部控制建立的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双
重监督机制,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内部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时整改,有效降低了风险,使
风险可控,这些一般缺陷未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公司上一年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和单位已采取了
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状况,对公
司内控体系文件进行了梳理,对重点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加大检查和控制力度,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系信息的真实,内部控制全年整体运行有效。2023
年度,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的变化,继续加强内控
体系建设与完善,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控制度监督、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内控宣传
培训力度,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封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