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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南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南纺股份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审
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江小三先生、董
事沈颖女士、独立董事吴劲松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江小三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满换届,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
事江小三先生、董事郑立平女士、独立董事吴劲松先生担任,其中主任委员由
江小三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
    召开会议前,我们详细审阅了会议资料,主动了解并获取相关信息;会议
上,我们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作出判断,
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中国首批取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以及与公司审计工作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和管理团队。报
告期内,我们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0年年报的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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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全程跟进了2020年
年报审计的重要环节,我们认为该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出具的公司2020年
度内控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年报工作规程,切实履行了对公司
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年报审计进场前,我们组织召开了“2020 年年报审计第一次独立董事见面
会暨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0 年度经
营情况和 2021 年度工作计划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
发表了初次审阅意见。
    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组织召开了
“2020 年年报审计第二次独立董事见面会暨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工作会
议”,审阅了经过初审的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了第二次审阅意见。同时,我
们进一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审计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我们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工
作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此外,在 2020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发出两次敦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
所按照审计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年报各阶段审计工作,确保按期提交审计报告。
    3、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
机构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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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4、关注和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0,842 万元,2022 年
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7,759.30 万元。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定价依据客观公允,未发现有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达投资放弃对关联方金旅融租同比例增资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新达投资本次放弃向金旅融租同比例增资,是综合考虑资金状
况和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及新达投资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
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1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南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委员会在审核
公司的财务信息,监督、评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审查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
运行、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专业
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
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
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江小三、郑立平、吴劲松
                                                        二○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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