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南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5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阅议案及其附属文件,以及在对
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审慎判断,现就第十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截至 11 月底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在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
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影响上市公
司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实际发生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在 2022 年度委托理财预计
额度内,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或其他风险情况,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主营
业务的开展;2023 年度继续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产品的委托理
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股东回报,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委托理财预计事项。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小三 吴劲松 黄震方
二○二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