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南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名称: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3,700 万元,已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86.1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3 年 2 月 3 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南纺)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3,700 万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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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十五次董
事会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确定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共计
40,000 万元,其中对子公司南京南纺提供担保额度为 35,000 万元,对子公司南
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并授权董事长与金融机构
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南京南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86.15 万元,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302300762P
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17 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 77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源
经营范围: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金银制品、珠宝首饰、通讯设备、煤炭、化妆品、
食品(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销售;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日用
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医用口罩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棉、麻销售;棉花收购;成品
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南纺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2
资产总额 23,308.56 20,246.87
负债总额 17,498.73 14,309.81
净资产 5,809.83 5,937.06
资产负债率 75.07% 70.68%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7,947.30 41,318.08
净利润 181.41 94.76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保证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被担保人):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7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主合同(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
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
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两年。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
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
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
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
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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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根据子公司南京南纺日常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为其银行授
信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南京南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
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是对
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属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
合理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合计 1,986.15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2%;公
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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