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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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 GUANNONG FRUIT & ANTLER CO.,LTD.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
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姜方基、张磊、杨有陆、章睿、黄学东
五位先生,其中姜方基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黄学东先生由于工作关系,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8年12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选举胡本源、李季鹏、李大明、章睿、康建新五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胡本源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姜方基先生担任,姜方基先生具备高级会计
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具备较丰富的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胡本源先生担任,胡本源先生具备注册
会计师资格,是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具备较丰富的会计和财务
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与年审会计师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预审情况召开第一次沟通会,一是与年
审会计师就公司 2017 年度所属各公司财务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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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汇报,经查阅相关账册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
析,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
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二是就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控工作底
稿进行审核,认为:1、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依照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
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
布的有关规定要求;2、公司审计部门编制的内控工作底稿可以看出公司内控制
度建设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存在的一般缺陷制订了
整改措施,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同意公司以此财务报表和内控工作底稿为
基础开展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评价工作,并提醒公司财务部应重点
关注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好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
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二)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与年审会计师就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现场审计情况召开第二次沟通会,审阅了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评价报告初稿,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
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
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能够充
分反映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以此报表为依据出具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三)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并发表审阅意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
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2018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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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六)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计期
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
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对公司
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建
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内部审
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
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协商确定审计计划。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的预审情况,协商确定了
公司《2017年度总体审计计划》。
2、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
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照公司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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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经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
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纪要,公司相关账册凭证以及对重
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
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
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提出公司财务部应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处
理好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成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程》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编制工作,确保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次对年审注册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2017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以此报表为依据出具2017年度审
计报告。
3、审议审计报告。2018年3月27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
时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出具了编号为CAC证审字[2018]020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编号为CAC
证内字[2018]0019号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
审议。
——其他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半年报及季度报告,认为:上述
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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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门牵头组织公司内控评价小组开展了内控评价工作,对评价
工作底稿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从公司审计
部门编制的内控工作底稿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可以看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流
程的执行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存在的一般缺陷制订了整改措施,
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跟踪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完备、
适当、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经营
风险。同意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会
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两次由公司独立董事、内部审计机
构、外部审计机构和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资部一起参加的沟通会,督促内部审计
和财务部门积极配合年报审计工作,并就公司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
法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
行。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对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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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预增事项、2018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 2017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预计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增加 5,900 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 220%。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布的 2017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发布了 2018 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预计 2018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80 万元至 9,97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 573 万元至 1,463 万元,同比增加约 6.7%至
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707 万元至 8,6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 578 万元至 1,470 万元,同比增加约 8.11%到
20%。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布的
2018 年度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
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
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供了专业
意见。并在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勤勉尽职,全面履行应尽的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稳健经营。
审计委员会主任:胡本源
成 员:李季鹏、李大明、章睿、康建新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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