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关于2019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6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简称 所属关系
1 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天津三和
2 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银通棉业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3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番茄
4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 绿原糖业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5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天沣物产
其中:银通棉业包含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
棉业”)、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衡棉业”)、巴州顺
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棉业”)、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锦物流”)。
● 2019 年预计担保金额:预计为上述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45.04 亿元(含等额外币)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万元)
1 天津三和 7,599.80
2 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23,000.00
本公司
3 新疆番茄 5,000.00
4 银通棉业 51,228.11
5 本公司 冠农棉业 31,060.00
1
6 永衡棉业 1,830.00
7 25,083.00
顺泰棉业
8 银通棉业 7,000.00
合计 151,800.91
● 本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银通棉业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
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新疆番茄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
收益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一)同意公司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分别为
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
业及其子公司冠农棉业、永衡棉业、顺泰棉业、汇锦物流,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
天沣物产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5.04 亿元(含
等额外币)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单位 公司性质 担保额度(亿元) 备 注
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04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8
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8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5
合计 45.04
其中:1、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顺泰棉业有
限责任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
2、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2.04 亿元担保额度,分别为:
2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亿元) 备注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0.3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 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0.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0.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支行 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0.3
合计 2.04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 1-3 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
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
况的预计,因此,为了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孙)公司
调剂使用;
(二)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
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各担保单位董事长进行签批;
(三)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
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计划总额人民币 45.04 亿元。
此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万元
法
被
持股 定
担 注册 注册 所属
比例 代 主要业务范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保 资本 地址 关系
(%) 表
人
人
天
天津 刘 控股
津 食用农产品加工
7,873 市宁 51.1 中 子公 68,814.49 25,040.60 47,143.17 1,675.42
三 及销售
河县 海 司
和
3
新
童
疆 番茄酱的制造及
26,894.04 92.71 光 57,790.76 18,938.64 38,350.40 2,105.09
番 销售
祥
茄
银 新疆
通 和静 张
11,000 51.26 皮棉销售 228,050.34 26,408.82 114,951.62 -1,097.42
棉 县 炜
业
绿
原 王 白砂糖的制造及
15,434 100 56,311.95 20,883.74 26,382.34 1,010.18
糖 贯 销售
全资
业
子公
天 各类大宗商品的
段 司
沣 铁门 物资仓储(不含
5,000 100 永
物 关市 危险品)、物流
保
产 及供应链管理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对上述子(孙)公司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
务提供担保,届时将依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
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
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
循环使用,并可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孙)公司调剂使用。公司在以上计
划额度内的具体担保行为真实发生时,将会在每个季度的次月及时按照相关要求集
中披露当季的实际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银通棉业同意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
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新疆番茄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为本次
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对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将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收
购原料,购买辅助材料、包装物等,满足其日常的经营资金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
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
制权,且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要求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
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
4
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对上述担保计划所产生的风险公司完全可以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李重伟、李大明、李季鹏先生、钱和女士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公司 2019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
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 45.0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经审查,我们认为:该担保行为,
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计划是为支持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
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51,800.91 万元,其中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4,800.91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7,000 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75.01%。本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天津三和、新疆番茄、银通棉业股东会决议、与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协
议》、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五)绿原糖业、天沣物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