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冠农股份:关于2019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6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简称         所属关系
 1            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天津三和
 2            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银通棉业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3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番茄
 4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               绿原糖业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5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天沣物产

       其中:银通棉业包含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
棉业”)、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衡棉业”)、巴州顺
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棉业”)、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锦物流”)。
       ● 2019 年预计担保金额:预计为上述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45.04 亿元(含等额外币)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万元)

 1                                       天津三和                7,599.80

 2                               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23,000.00
              本公司
 3                                       新疆番茄                5,000.00

 4                                       银通棉业               51,228.11

 5            本公司                     冠农棉业               31,060.00
                                             1
 6                                永衡棉业                    1,830.00

 7                                                            25,083.00
                                  顺泰棉业
 8         银通棉业                                           7,000.00

                           合计                              151,800.91

     ● 本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银通棉业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
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新疆番茄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
收益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一)同意公司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分别为
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
业及其子公司冠农棉业、永衡棉业、顺泰棉业、汇锦物流,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
天沣物产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5.04 亿元(含
等额外币)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单位              公司性质    担保额度(亿元)     备    注

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04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8

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8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5

合计                                                45.04
     其中:1、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顺泰棉业有
限责任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
     2、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2.04 亿元担保额度,分别为:

                                      2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亿元)           备注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0.3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                                          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0.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0.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支行                        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0.3

                                 合计                                   2.04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 1-3 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
     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
     况的预计,因此,为了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孙)公司
     调剂使用;
             (二)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
     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各担保单位董事长进行签批;
             (三)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
     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计划总额人民币 45.04 亿元。
     此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万元
                               法
被
                       持股    定
担   注册       注册                所属
                       比例    代           主要业务范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保   资本       地址                关系
                       (%)   表
人
                               人
天
                天津           刘   控股
津                                         食用农产品加工
     7,873      市宁   51.1    中   子公                    68,814.49      25,040.60    47,143.17   1,675.42
三                                             及销售
                河县           海     司
和



                                                     3
新
                                童
疆                                          番茄酱的制造及
     26,894.04          92.71   光                           57,790.76    18,938.64   38,350.40    2,105.09
番                                                销售
                                祥
茄

银               新疆
通               和静           张
      11,000            51.26                  皮棉销售      228,050.34   26,408.82   114,951.62   -1,097.42
棉                 县           炜
业
绿
原                              王          白砂糖的制造及
      15,434             100                                 56,311.95    20,883.74   26,382.34    1,010.18
糖                              贯                销售
                                     全资
业
                                     子公
天                                          各类大宗商品的
                                段     司
沣               铁门                       物资仓储(不含
      5,000              100    永
物               关市                       危险品)、物流
                                保
产                                          及供应链管理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对上述子(孙)公司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
       务提供担保,届时将依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
       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
       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
       循环使用,并可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孙)公司调剂使用。公司在以上计
       划额度内的具体担保行为真实发生时,将会在每个季度的次月及时按照相关要求集
       中披露当季的实际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银通棉业同意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
       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新疆番茄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为本次
       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对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将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收
       购原料,购买辅助材料、包装物等,满足其日常的经营资金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
       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
       制权,且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要求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
       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
                                                      4
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对上述担保计划所产生的风险公司完全可以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李重伟、李大明、李季鹏先生、钱和女士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公司 2019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
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 45.0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经审查,我们认为:该担保行为,
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计划是为支持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
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51,800.91 万元,其中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4,800.91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7,000 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75.01%。本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天津三和、新疆番茄、银通棉业股东会决议、与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协
议》、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五)绿原糖业、天沣物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