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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农股份: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叶松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70,000               70,000              2021 年 3 月 16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2.72 元/股对离职员工叶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2)。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
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4)。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


                                                                             1
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
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
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中层管理人员叶松 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 7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310,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77127),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公司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1年3月16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80,000                 -70,000        7,31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6,993,583                     0     776,993,583
               股份合计          784,373,583                -70,000    784,303,583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
                                                                                  2
案修订稿)》、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
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
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
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
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激励管理办法》及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
待按《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外,冠农股份已履
行了本次回购注销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


   ● 报备文件
   (一)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实施的申请
   (二)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的说明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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