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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农股份: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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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 21 号——租赁>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
    2、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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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公司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
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1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产生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长期待摊费用           4,475,706.58         2,225,706.58       2,250,000.00
         使用权资产                                4,282,315.05       4,282,315.05
         租赁负债                                  2,032,315.05       2,032,315.0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
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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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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