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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舟股份: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19-04-30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9]4752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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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4
152,893,820.87 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就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金额进行调整。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1)所述,2018 年梦舟股份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安
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晟电工)与上海誉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誉洲)、上海昱太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昱太)、东莞市科虹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科
虹)等 7 家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资金流出累计人民币 855,952,116.01 元。其中:
(1)通过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订立后全额支付款项,累计支付资金人民币
710,101,649.34 元,交易一直未履行,累计收到退回资金人民币 669,210,000.00 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上海昱太和上海誉洲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0,891,649.34
元尚未收回,该款项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全部收回;(2)在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
况下,累计支付东莞科虹资金人民币 145,850,466.67 元,累计收到退回资金人民币
91,720,000.00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东莞科虹余额为人民币
54,130,466.67 元尚未收回,该款项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全部收回。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梦舟股份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鑫科铜业、
鑫晟电工与上述 7 家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的交易背景、真实交易目的和款项性质。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梦舟股份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1,263,071,351.73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77,623,512.12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梦舟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
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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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针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两个
事项,我们均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
为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由于这些事项影响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
户或项目,所以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二)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理由和
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章第六节第二
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
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
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
的披露;
    (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规定,梦
舟股份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3,071,351.73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77,623,512.12 元,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梦舟
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梦舟股份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
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对
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故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梦舟股份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一)保留意见的影响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1 对梦舟股份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
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以及 2018 年度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可能产生的影
响重大,但由于我们无法就相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进行调整。
所以,我们无法判断此事项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此事项对
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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