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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2021-09-25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的基本情况: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安徽鑫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减持上述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事项,拟减持股份数
     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安徽鑫科新材料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回 5%以下股东          700,000         0.0389%
                                                                   700,000 股
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共计回
     购公司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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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 3 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减持公司已
    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9%。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事项,拟减持股份数
    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安徽鑫
                                  竞价交
科新材
                                                                                    补充业
料股份    固定:                 易减持, 2021/10/25
                       固定:                                                       务发展
有限公    700,000                 固定:            ~      按市场价格   股份回购
                      0.0389%                                                       所需流
司回购       股                                 2022/4/24
                                 700,000                                            动资金
专用证
券账户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 3 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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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1、减持原因及目的:为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
份事项,符合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
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公司本次如完成减持计划,
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 700,000 股变更为 0 股。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
况的说明: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
持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金女士以及公
司回购提议人鑫科材料董事会,均未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份。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本次减持
股份将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减持申报;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
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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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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