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投资设立长沙大湖水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有助于进一 步拓展公司在水产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 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对外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时,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