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12-23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
请,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停牌(公告编号:2017-037),并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9)。
停牌期满一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预计并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7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7-049),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大,工作
量较大,经申请,本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了事
项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7-038、2017-041、2017-043、2017-044、
2017-045、2017-047、2017-049、2017-050、2017-051、2017-052)。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并由公司予以
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