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分别购买西藏豪禧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佳荣稳健企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西藏深万投实业有限公司 45.9%和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 11 月 23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重
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及审阅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因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材料,故公司将延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申请文件。在此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