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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2-22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9,089,0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74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574,926    98.7285   1,327,900      1.1150        186,200        0.1565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574,926    98.7285   1,327,900      1.1150        186,200        0.156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 于 终 止 发 行 12,943,715 89.5274     1,327,900        9.1846    186,200       1.2880
       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
       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与 交 12,943,715 89.5274     1,327,900        9.1846    186,200       1.2880
       易对方签署《重
       大资产重组终
       止协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泰山、朱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