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事项的公告2020-04-18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湖水殖股份有限
公司现金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大湖股份关于现金收购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并增资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
披露。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湖水殖
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之前,针对
《问询函》所述问题予以回复,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
管一部并进行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要求
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
补充、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故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问
询函》期间,公司将抓紧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争取 2020 年 4
月 24 日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