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0 年 4 月 30 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7 大湖股份 2020/4/23
二、 取消原因
公司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现金收购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大湖股份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014)。
因公司 2020 年 1 月 21 日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了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华康”)8%股权,且同时委派公司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代表上市公司
在东方华康担任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布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大湖股份关于现金收购东方华康
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罗订坤先生作为公
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因关联自然人罗订坤先生在东方华康担任董事,东方华康应认
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关于现金收购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并增资事项应构成关联交易,并应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审议该议案。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1 条规定,经公司核查,本次交易过程中并不
存在任何利益输送、转移资源或义务的情况,但由于程序判定错误,公司在本次
审议中发生程序错误,后续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程序重新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事
项。
另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
通知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
出合理判断所需要的全部资料或解释。鉴于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二
次问询函尚未回复,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事项需要进一步磋商、核实和补充相关资
料,且对交易所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释、完善。
综上所述,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取消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续公司将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
交所公司监管一部相关监管函件要求,全面核实本次现金收购资产事项并及时回
复问询函,中介机构也将就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 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