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主要是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