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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
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
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
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
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
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
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
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9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
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
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
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宁光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及
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明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9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连续两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宋治忠从 1997 年 11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
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
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
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百洋股
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
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
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3万元,合计人民币123万元。较2019年
度审计费用增加28万元,审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发生变化,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相应增加。
    2021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大
信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业务资质、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
况所作审计实事求是。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续聘的审计
机构大信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
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
审计报酬。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