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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1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
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主持人:董事长罗订坤先生
    五、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股东大会纪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四)董事会秘书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
    (六)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征询现场股东意见。如无异议,宣
布进入下一程序,如有异议,请股东提出。多数股东通过后执行以下
程序。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九)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十一)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三)出席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进行确认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康”)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复医院”)、杭州金诚护理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金诚护理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一切义务及责任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康复医院拟分别与杭州本高商务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高商务”)、杭州联优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优商务”)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定的租赁期限均为 14 年
9.5 个 月 , 拟 定 租 赁 期 内 的 租 金 分 别 为 119,171,345.40 元 、
81,524,022.57 元。控股子公司杭州金诚护理院拟与杭州良纳商务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纳商务”)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定的
租 赁 期 限 为 14 年 9.5 个 月 , 拟 定 的 租 赁 期 限 内 的 租 金 为
142,177,797.3 元。具体详见《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
司租赁房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梁成商务大厦 1、2 幢
    法定代表人:李爱川
    注册资本:1,8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杭州金诚护理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金诚护理院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梁成商务大厦 1、2 幢
    法定代表人:李爱川
    注册资本:1,8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担保人与公司关系:被担保人杭州康复医院、杭州金
诚护理院与担保人东方华康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上述两家
被担保人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 60%,担保人均持有两家被担保人 25%
的股权,上海中康聚龙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
康聚龙”)均持有两家被担保人 15%的股权,因中康聚龙资产规模较
小,故中康聚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两家被担保人均为新设公司,截至目前设立未满一年,暂无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华康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康复医院、杭州金诚
护理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一切义务及责任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本
次担保金额为 342,873,165.27 元,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两年。
    以上议案现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