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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12-23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自 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

    ● 由于目前无法确定 2022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故
暂无法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指标影响的具
体金额,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和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对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一)变更日期
    自 2022 年 12 月 22 日执行。
    (二)变更内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不同风险特征,分组合计提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类别        变更前计提比例      变更后类别     变更后计提比例
                                        组合 1、单项金
 组合 1、单项金额不
                                        额不重大但按信
 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
                        单项认定        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项认定
 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
                                        后该组合的风险
 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较大的应收款项
                        1 年以内 5%                        1 年以内 5%
                      1 年至 2 年 20%                    1 年至 2 年 20%
 组合 2、其他不重大                     组合 2、其他不
                      2 年至 3 年 30%                    2 年至 3 年 30%
      应收账款                          重大应收账款
                      3 年至 4 年 50%                    3 年至 4 年 50%
                       4 年以上 100%                      4 年以上 100%
                        1 年以内 1%
                                        组合 3、康护护     1 年以内 5%
 组合 3、康护护理医   1 年至 2 年 10%
                                        理医院应收医保   1 年至 2 年 50%
   院应收医保款       2 年至 3 年 50%
                                              款          2 年以上 100%
                       3 年以上 100%

    (三)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和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客户风险管理措
施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构成及风险性,参考历史
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为
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并
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拟对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由于目前无法确定 2022 年末的应收账
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故暂无法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2 年
度净利润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2 年
7 月修订)》中《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
更》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