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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2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作为大湖
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拟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