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独立董事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5-11-1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通知》,以及《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北京首旅
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申请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申请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获得了上交所批准。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8 月 24 日继续停牌。此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审议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获得了上交所批准,公司股
票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24 日继续停牌。此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获得了
上交所批准,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11 月 24 日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
司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根据相关进展严格进行每五个交易日的信息披露工作。
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向如家酒店集团(以下简称“如家”)
发出非具约束力私有化提议函的议案,公司及关联方Poly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携程网(Ctrip.com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携程”)、如家联
合创始人及董事会联合主席沈南鹏先生、如家联合创始人及携程董事会主席与首
席执行官梁建章先生,及如家首席执行官与董事孙坚先生共同组成买方集团(以
下简称“买方集团”),向如家提交非具约束力的私有化提议函(以下简称“提
议函”),拟以每股美国存托股份(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为两股普通股)32.81美
元的价格收购买方集团持有股份以外的如家已发行全部股份。
此外,在取得必要的中国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公司拟向买方集团其他成
员和/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或关联投资载体发行A股直接或间接收购其所持有的
如家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换股交易”)。上述交易的最终交割将
以获得全部必要的中国监管机构审批为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如家董事会成立的特别委员会及其法律与财务顾问就本
次私有化交易具体条款进行协商谈判;同时公司与换股交易对方仍就换股协议主
要条款进行谈判磋商,就换股协议的相关细节进行完善。此外,公司及各中介机
构也需要更多时间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公告文件进行完善,并与监管机构
进行沟通和取得必要的审批。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暂不能复牌,公
司将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星期。我们同意公司申请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独立董事:包卫东 张保军 韩青
201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