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拟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2015-12-08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15-11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
获得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金使用保障程度、提高本次重组效率,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
财务资助额度。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此前已审议批准了《2015 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
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批准公司 2015 年拟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一
定额度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财务资助总额度在 6
亿元人民币以内,本次申请额度为额外增加 8 亿元人民币,累计为 14 亿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张润钢董事长、李源光董事、胡培智董事、孟
卫东董事、段中鹏董事 5 位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金使用保障程度、提高本次重组效率,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资金使用
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关联交易内容:本公司拟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不超过 8 亿元财务资助。
关联人回避事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交易进一步提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金使用保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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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提高本次重组效率。
此项交易需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1. 交易标的:不超过 8 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2. 交易内容:首旅酒店按需求分批提出
3. 交易地点:北京
4. 交易金额:不超过 8 亿元
5. 定价基准:资金使用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
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6. 协议生效时间:首旅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
管理层实施。
7. 交易目的:主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金使用保障程
度、提高本次重组效率。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 资助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60.12%股份的
国有法人股东。公司类别为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段
强。该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 月 24 日,公司注册资本 442,523.23 万元,
经营范围为: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
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
品房销售。
2. 受助方:本公司。
3.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首旅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获得不超过 8 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四)本公司预计从该项交易中获得利益及该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提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金使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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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五)交易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情况说明
1. 人员安置: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2. 土地租赁: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事项问题。
3.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事项
(六)本交易所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进展情况
本交易事项将按照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执行。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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