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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2015年9月30日鉴证报告2015-12-0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鉴证报告


准则差异调节表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3452 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宝利投资有限公司(Poly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以下简称 宝利投资)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以下简称 美国准则)编制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简明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 美国
准则财务信息),调整至符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首
旅酒店)所采用的并且在其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所披露的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 中国准则)制定的会计政
策编制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 中国准则财务信息)之间的准则差
异调节事项(以下简称 准则差异调节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相关准则
差异调节表系首旅酒店管理层为首旅酒店对宝利投资实施收购计划而编制。

       一、首旅酒店管理层对准则差异调节表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准则差异调节表所
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宝利投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是首旅酒店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
任包括:对宝利投资根据美国准则编制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简明财务报
表所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的理解;将相关美国准则和中国准则会计政策进行比较,
针对上述不同会计政策对宝利投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简明财务报表中所
有者权益和净利润金额的潜在影响作出定性和定量评估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准则差异调节表发表结论,并按照
双方同意的业务约定条款,仅对首旅酒店报告我们的结论,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目
的。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就我们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准则差
异调节表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宝利投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美国准则
财务信息和中国准则财务信息之间的准则差异调节事项获取有限保证。

    相比合理保证鉴证业务,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收集证据程序更为有限,因而
获得的保证程度要低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
的判断,包括对准则差异调节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我们实施的程序
主要限于询问宝利投资编制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美国准则财务信息时依据
的主要会计政策,询问首旅酒店对宝利投资主要会计政策的了解,比较美国准则
和中国准则会计政策下对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信息潜在影响与对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财务信息潜在影响的异同,复核准则差异调节表的编制基础,对
差异调节事项及调整金额进行分析性复核,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在我们的鉴证业务范围内,我们没有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或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阅准则执行审计或审阅业务,因而不对准则差异调节表、美国准则财
务信息、中国准则财务信息发表审计意见或审阅结论。

    三、结论

    基于我们执行的有限保证鉴证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准
则差异调节表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宝利投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美国
准则财务信息和中国准则财务信息之间的准则差异调节事项。

    四、其他事项

    本报告仅供首旅酒店为实施对宝利投资的收购计划使用,不适用于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不对其他任何方承担责任。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
任何内容均不应向其他任何方披露。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准则差异调节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


 一、 准则差异调节表编制基础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拟对宝利投资有限公司(Poly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 宝利投资)实施股权收购之目的,本公司管理层执
     行了以下工作:

     1、获取宝利投资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以下简称 美国准则)编制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简明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 美国准则财务信息);

     2、比较宝利投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简明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按美国准则制定的
     会计政策(以下简称美国准则会计政策)和本公司所采用的并且在 2014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所披露的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 中国准则会计政策),并对有关差异的重大财务影响进行量化;

     3、编制了宝利投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美国准则财务信息调整至根据中国准则
     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信息(以下简称 中国准则财务信息)的调节事项(以下简称 准则
     差异调节表)。

     上述准则差异调节表、美国准则财务信息及中国准则财务信息未经单独审计。

 二、 准则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
      项   目
                       美国准则财务信息            调节事项         中国准则财务信息

      所有者权益                     819,495             -24,798               794,697

     续表:

                                                 2015 年 1-9 月
      项   目
                       美国准则财务信息            调节事项         中国准则财务信息

      净利润                           24,469               294                 24,763

 三、准则差异调节表比较结果

     宝利投资按照美国准则会计政策与中国准则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对股东权益和
     净利润金额产生影响的差异项目具体列示如下:




                                       -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准则差异调节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

                                                                             单位: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5 年 9 月 30 日

      按照美国准则会计准则编制                                24,469                    819,495

      调整项目

      1、 被 投 资 企 业 中 美 准 则 差 异                    -4,986                    -24,798
      2、 其 他 股 东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增
                                                               5,280                           --
      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
      按照中国准则会计准则编制                                24,763                    794,697

     说明:

     1、宝利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 Homeinns Hotel Group 按照美国准则会计政策
     编制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的简明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和净利润金额与中国准则
     会计政策下产生的差异导致宝利投资权益法核算后产生差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 Homeinns Hotel Group 美国准则和中国准则差异调节表执行鉴证
     工作,并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出具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 1749 号的有限
     保证结论的鉴证报告。

     2、美国准则下其 他 股 东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增 资 导 致 投 资 方 持 股 比 例 变 动 ,投 资 方
     应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计入当期损益,在中国准则下计入所有者权益。



     (以下无正文)

     第 1 页至第 2 页的准则差异调节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