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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首汽集团8.2775%股权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04-2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首汽集团 8.2775%股权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首旅酒店集团以“资本+品牌”为发展战略,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现拟
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转让公司所持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首汽集团”)股权中的 8.2775%股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在事前了解到该关联交易的情况,查阅了首汽集
团的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及本次转让的专项评估报告,现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拟将持有的首汽集团 18.2775%股权中的 8.2775%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
首旅集团。该股权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进行评估,首汽集团整体净资产价值为 194,165.59 万元(最终结果以北
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为准),本次 8.2775%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160,720,567 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名关联董事
已经回避表决,本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认为,首旅酒店转让该股权可以进一步集中优势促进公司酒店主业发展,
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独立董事:


                 包卫东   韩青   张保军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