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4-10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17-0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677号)文批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于2016年12月29日成功向8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01,523,07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22元,共募集资金
3,873,273,501.50元,扣除部分承销商的承销费用69,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
到货币资金为3,804,273,501.50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北京首旅酒店(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45465894746 3,804,273,501.50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市分行
合计 3,804,273,501.5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乙
方”)分别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一”)、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二”,与丙方一合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按照《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现金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规定,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重
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将用于收购如家酒店集团股权或置换本次交易中
预先投入的部分银行贷款。2016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偿还重大现金购买如家酒店集团股份交易中预先投入的部分银行贷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偿还借款 370,000.00 万元。
2、 支付募集资金相关费用 5,190.62 万元。
综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75,190.62 万元,尚
未使用的金额为 5,236.73 万元。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五、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首旅酒店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