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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 2018-04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公司三名监事东海全、石磊、吕晓萍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东海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均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如下 2
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
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
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
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此议案尚需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