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期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予以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和对外资助管理办法》的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2、本年度内,公司对兰州精建酒店管理公司提供了一笔 2.5 年期(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到期)金额为 300 万元的加盟酒店特许融资业务类的担保事 项。该公司 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 70%,此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和对外 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截止 2018 年末,公司没有发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法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韩青、梅慎实、姚志斌、朱剑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 1